Compliance, Legislative & Regulatory Standards

香港IPO:新的上市要求

概要

香港聯交所最近為新經濟敞開了大門,包括:(1)使用非標準股權結構的創新型公司;(2)尚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;及(3)已經在其他地方上市并尋求在香港雙重上市的創新型公司。香港聯交所還增加了對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的財務和其他要求,并通過取消創業板轉主板的簡化程序,取消了創業板作為主板墊腳石的功能。所有的這些綜合新規爲市場從業者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。對于市場從業者而言,瞭解監管機構的新焦點并及時掌握IPO市場的最新發展至關重要。

宗旨

本課程提供有關該主題的最新發展及在香港上市的其他要求。

內容

1. 在香港上市
2. 從其他交易所退市并在香港上市
3. 在香港雙重上市(主要上市)
4. 在香港雙重上市(第二上市)
5. 從創業板轉主板
6. 首次公開招股前投資者和基礎投資者
7. 主要股東和控股股東
8. 往績記錄期間
9. 擁有權持續性
10. 管理層持續性
11. 股份禁售

對象

本課程適合對此主題感興趣的人士。

導師/講者

溫國良

溫國良律師專長于香港上市業務(IPO)。溫律師現時在一家香港五大IPO律師事務所擔任合夥人。從2015年至今,溫律師以保薦人及包銷商律師的身份參與超過20個香港成功上市項目。 溫律師取得英國萊斯特大學一級榮譽法律學位。溫律師分別取得香港律師資格和英國律師資格。 溫律師積極參與了香港聯交所的2018年上市改革。在諮詢期間,溫律師代表了14家投行、券商和銀行業界人士,起草并遞交了對香港聯交所諮詢文件的回應。

詳情

活動編號
TPRCR19007102
日期及時間
2019年7月23日,星期二 (06:30 下午 - 09:30 下午)
地點
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培訓中心
相關主題
第6類 -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- 保薦人
第6類 -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
監管合規
語言
英文
課程時數
SFC:3.00, PWMA:3.00
費用